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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工作职责
一、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
二、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;
三、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;
四、指导、协调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建设;
五、收集并汇总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,分析预测安全形势、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;
六、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;
七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;
八、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方面重大事故的查处;
九、根据市政府或省局授权,组织协调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;
十、研究拟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的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,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。 |